关于在全市启用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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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探索“极优服务、极简审批、数字赋能、制度保障”改革路径,持续优化“亭满意”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好办”转变,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开发建设完成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并通过试运行,现就平台正式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按揭贷款的抵押人(自然人)。

    二、联办事项

    商业银行贷款结清确认、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抵押权注销登记。

    三、平台功能

    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包括网上申报端和后台管理端。网上申报端,群众通过手机端“皖事通·慧滁州”APP还清房贷“一件事”服务进行网上申报。后台管理端,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录电脑端“还清房贷服务后台管理系统”对是否结清贷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加盖“金融联办业务专用”电子印章,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登簿,完成抵押权注销。

    四、工作任务

    2023年12月底前,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各商业银行开通还清房贷“一件事”后台管理端审核账号,申领“金融联办业务专用”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环境搭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金融联办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端口映射工作。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政务外网同时登录“还清房贷服务后台管理系统”和“金融联办平台”进行业务办理。2024年3月底前,在其他县(市)启用。

    五、职责分工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做好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运行保障、指导培训、账号开通、电子政务外网审核开通和电子印章制作配置等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金融联办”平台运行保障、指导培训和业务办理等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与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对接和业务办理等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做好在全市银行系统推广应用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和“金融联办”平台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还清房贷“一件事”工作,是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提升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的创新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基础工作。搭建网络环境。2023年11月30日前,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各商业银行将《滁州市电子政务外网VPN账号开通申请表》、《审核人员账号申请表》,《电子印章制作申请表》扫描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账号开通和电子印章制作工作。

    (三)规范业务运行。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对现场办理的,通过“金融联办平台”受理,对通过“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申请的,通过“还清房贷服务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群众有权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业务实施机构不得限定办理渠道。各环节业务审核单位收到群众提交的办件,要及时审核办结。各商业银行使用还清房贷“一件事”平台或金融联办系统时应推广使用“金融联办业务专用”电子印章。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银行业务网点应积极对前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抵押注销登记业务的群众进行平台的宣传推广,引导群众进行网上申报,并及时收集、反馈办事群众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平台使用的深度和广度。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滁州监管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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